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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重磅支持南沙

阅读次数:12952020-10-14 14:13
南沙自贸区再迎政策利好!10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至2023年底,对在南沙自贸片区开展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给予一定税收优惠;从10月1日起,对以珠三角9市37个港口为启运港、以南沙保税港区和前海保税港区为离境港的水运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成本。

  这些政策落地会给企业送来哪些“红包”,又将为南沙加快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带来哪些助力?南沙区税务局、金融局、口岸办及广州港南沙港务海港公司等部门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就如何解读上述政策接受了记者采访。

  国际航运保险税收优惠

  国际航运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步落地,也将为南沙完善航运保险市场带来机遇。

  据统计,截至2019年末,广东省货运险保费收入4.4471亿元,船舶险保费收入4.3335亿元,其中国际货运险保费收入1.6729亿元,国际船舶险保费收入2.0405亿元。而受制于税收政策,部分国际航运保险业务被转去税优地区出单。

  不少财产保险公司在国际航运保险税优政策高地的上海成立航运保险专营机构,将原本分布在其他港口城市的航运保险业务集中在上海出单。“国际航运保险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南沙后,企业也不用再‘舍近求远’,航运保险业务有望回流到南沙。”南沙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杨景华表示,这也有利于吸引更多保险公司到南沙集聚,为国际货运企业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南沙港物流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航运保险等高端航运服务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南沙开发区金融局副局长姜俊介绍,但受限于税优政策,南沙承办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仍然偏少,业务规模也偏小。他表示,,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将提升南沙港在这一市场的竞争力,开发区金融局将跟进政策配套细则落地,推动更多具备承办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落地、集聚,培育一批航运保险中介机构,健全航运保险人才引进机制,加强与上海保险交易所等专业机构的合作,助力南沙建设航运枢纽。

  据了解,全国首个线上航运保险要素交易平台去年10月在南沙正式上线,截至今年6月累计实现内河船舶险交易量102单、累积保费金额712万元,累积风险交易保险金额约4.4亿元。

  启运港退税政策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出口退税程序的一项创新改革措施。一般情况下,出口退税为将货物运到出口港口(通常是海港、枢纽港)并办理结关手续以后方能退税,而启运港退税政策则是从运出启运港(通常是小码头,比如佛山港、肇庆港等)时即视同出口并可办理退税手续。以南沙综合保税区为例,国内水运货物只要确认离开启运港运往南沙综合保税区南沙海港出口,即视为离境出口,可就地办理退税。

  “按照以往的出口退税程序,货物从南沙海港离境后才能办退税,算上驳船航程和出港结关各环节时间,货主拿到退税款至少要等半个月。”广州港南沙港务海港公司业务拓展部经理洪艺彬介绍,在启运港退税政策下,货物从启运港一出来就能退税,有利于企业资金流动,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在他看来,此次落地的启运港退税政策覆盖珠三角9市37个港口,将显著增强南沙港对珠三角外贸进出口企业和航运企业吸引力,助推企业通过南沙港出口货物,有力提升南沙港竞争优势。

  南沙港是华南、西南地区货物的重要出海通道,具有优越的区位和江海联运优势。2019年南沙港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676万标箱,同比增长7%,其中外贸集装箱645万标箱,同比增长15%。

  南沙区口岸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启运港退税将充分发挥南沙自贸区、南沙综合保税区对粤港澳大湾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吸引出口货源向南沙港集聚、从南沙港出口,扩大国际货运量,推动南沙港中转集拼业务有效增长。同时,该政策也有望吸引更多外贸企业、航运物流企业到南沙集聚,有效提升南沙航运枢纽承载区地位。(记者 余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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