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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港澳规则如何相互衔接?南沙拟开展课题研究

阅读次数:9492019-08-01 14:20
  7月29日,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公开招标《内地与港澳规则相互衔接课题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显示,为落实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大湾区体制机制创新及三地规则的对接,南沙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对接,促进大湾区制度型开放”为目标拟对粤港澳三地的规则衔接问题进行研究,为南沙建设内地与港澳规则相互衔接示范基地形成理论、政策研究成果支撑。

  粤港澳大湾区与中央规划的其他城市群最大区别是粤港澳大湾区是在“一国两制”大背景下进行,粤港澳三地法律制度各有特色,粤港澳大湾区面对三地不同制度的整合,规则对接是粤港澳大湾区制度整合的必经之路。

  招标公告提出,此次项目研究的意义在于,大湾区内部规则对接,是缩小湾区内各城市间发展差距,加强大湾区协同性、包容性,减少同质化竞争和资源错配现象的制度保障。

  通过规则对接研究,有助于加快实现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竞争力;促进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大平台;发挥香港、澳门的开放平台与示范作用,对接国际规则,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目标。

  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对接,促进大湾区制度型开放”为目标拟对粤港澳三地的规则衔接问题进行研究,高屋建瓴总结“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对接,促进制度型建设和开放”的指导性、目标性和对策性问题,从指导思想与意义、基本法原则与目标定位、路径选择、具体制度设计等角度展开论证,形成综合性的宏观报告和对策建议。

  招标公告要求,该项目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规则对接,促进制度型建设和开放这一目标,在研究通关、金融、科技创新、营商环境、法律服务、社会民生六个领域的规则对接的基础上,形成总报告和子报告。

  此外,招标公告还对编制服务方案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提出相关要求,团队应当为粤港澳大湾区内专门从事大湾区研究的智库机构,并且在“一国两制三法域”协调机制的研究方面已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应当包括对粤港澳大湾区有研究功底的资深专家以及粤港澳三地资深法律及实务专业从业人士,关注实践当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项目工期要求在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完成,形成最终成果报告,其中2019年12月需完成初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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