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招聘网 > 资讯 > 南沙资讯 > 文章详情

南沙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阅读次数:17132019-02-22 14:06

 2019年1月28日,广东省委批复同意《广州市南沙区机构改革方案》。2月20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编委正式批复调整优化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门。2月21日,召开了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第三届七次全会暨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工作会议,会议对深化南沙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这标志着南沙机构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第一,行政区方面,机构改革过后,南沙区共设置32个党政机构,包括9个党委机构和23个政府工作部门。

  一、调整优化区级党政机构和职能

  (一)对应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

  1.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1)组建区监察委员会,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不再保留区监察局、区预防腐败局。

  (2)组建区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

  (3)将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

  (4)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5)将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6)将区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

  2.加强区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2)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老干部工作。将区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区公务员局,仍在区委组织部挂牌。将区委老干部局由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调整为在区委组织部挂牌。

  (3)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对外加挂区新闻出版局牌子。

  (4)区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和台湾事务工作。将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并入区委统战部,将区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统战部,加挂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台湾事务局)牌子,对外加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侨务局牌子。

  3.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1)配合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作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不再保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配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

  (3)组建区农业农村局,加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区农林局。

  (4)将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旅游局、区体育局)更名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5)组建区卫生健康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承担。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6)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7)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重新组建区司法局,将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司法局。不再保留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9)优化区审计局职能。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区财政局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等划入区审计局。

  (10)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11)配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南沙区分局。市医疗保障局南沙区分局作为市医疗保障局的派出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

  (12)理顺区档案局(区档案馆)职责。将区档案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区委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区档案局牌子。将区档案馆更名为区国家档案馆。不再保留与区档案馆合并设立的区档案局。

  (13)组建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加挂区行政审批局牌子。不再保留区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不再保留单设的区行政审批局。

  (14)按照中央有关部署,配合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4.不再设立的机构

  (1)不再设立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区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承担。

  (2)将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承担。

  (二)与中央和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1.与中央和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

  区委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1)优化区委办公室职责。将区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的外事工作职责,划入区委办公室。不再保留区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

  (2)优化区委政法委职责。将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区委政法委,对外加挂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3)优化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将区粮食局更名为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区发展和改革局挂牌。

  (4)将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更名为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5)优化区财政局职责。将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区财政局,加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6)组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区交通运输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民防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区建设和交通局。

  (7)组建区水务局,不再保留区环保水务局。

  (8)将区信访局由挂靠区委办公室管理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2.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1)组建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

  (2)组建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

  (3)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商务局、区建设和交通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沙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林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区旅游局、区体育局)及相关机构的工商、质监、药品、物价、商务、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农业、文化市场等21个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等整合,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优化区城市管理局职责。将区农林局的园林绿化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局。

  (5)不再保留区社会工作委员会。

  三、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一)深化区级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1.深化区人大机构改革。组建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相关专门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深化区政协机构改革。组建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3.深化群团组织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群团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创新。

  (二)深化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纳入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按照中央和省部署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加大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力度。

  (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市、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强化区级执法职能,结合南沙改革实际积极探索,切实推进全区域范围内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未列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执法事权仍按照原管理权限,由区相关部门负责。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建立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深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镇街党委(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镇街工作重心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基层监管执法服务能力。

  (五)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各部门、镇街擅自设立的机构和岗位、擅自配备的职务均要取消。加大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

  第二,调整优化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门。

  一、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党工委、管委会单独设置的工作部门:

  (一)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口岸工作办公室,挂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航运服务管理局牌子。

  (二)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港澳合作事务办公室。

  (三)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金融工作局。

  (四)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创新工作局。

  (五)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才发展局,归口党工委组织部管理。

  二、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党工委、管委会部分工作部门分别与南沙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第三,南沙机构改革的特色和亮点。

  一、一支队伍管执法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建立权责清晰、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强化区级执法职能,在自贸区南沙片区已推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基础上,切实推进全区范围内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二、一枚公章管审批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组建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三、小网格、大管理、一支队伍管到底

  深化镇街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推进以党建引领镇街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小网格、大管理、一支队伍管到底”的服务管理体系。

  四、知识产权“三合一”

  整合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成立新的市场监管部门,构建知识产权“三合一”的统一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

  五、创新聚才建人才高地

  构建适应“三区一中心”建设的体制机制,组建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创新工作局,推动国家新区、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组建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才发展局,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国际化人才特区建设,加快集聚各类人才,打造大湾区人才新高地。

文章来源: 南沙招聘网 https://ns.goodjob.cn,转载请注明。

搜索